led燈具結構設計流程_led燈具結構設計目的
1.LED燈具:一種能夠分配、傳輸或轉換從一個或多個光源發射的光線的器具,包括支撐、固定和保護光源所需的部件(不包括光源本身)以及將所需的電路輔助裝置及其連接到電源的裝置。
2.普通LED照明器具:提供防止與帶電部件意外接觸的保護,但無特殊防塵、固體異物和防水水平的照明器具。
3.可動式LED照明器具:正常使用時,照明器具與電源連接后,可從某個場所移動到其他場所的照明器具。
4.固定式LED照明器具:不能從一個地方簡單移動到另一個地方的照明器具。因為這樣的照明器具被固定成只能用工具取下。
5.嵌入式燈具:廠家指定完全或部分嵌入安裝表面的燈具。
6.帶電部件:在正常使用中可能引起觸電的導電部件。中心導體應被視為帶電部件。
7.EN安全超低電壓:在通過安全隔離變壓器或轉換器與電源隔離的電路中,導體之間或任何導體與地面之間的交流電壓的有效值不超過50V。
8.UL低壓線路:開路電壓不超過交流電壓30V的有效值的線路。
9.基本絕緣:加入帶電部件的絕緣,提供基本的防電擊保護。耐電壓必須比2U1000V(u:本地電力網電壓)高。
10.輔助絕緣:添加到基本絕緣中的獨立絕緣,在基本絕緣失效時提供防電擊保護。耐壓值必須高于2U1750V(單層)。
11.雙層絕緣:具有高于4U2750V的耐壓值的基本絕緣和輔助絕緣。
12.強化絕緣:相當于雙重絕緣的強化絕緣。一般只有一層,但也可以由多層構成,各層不能明確分開測量。壓力電阻值必須高于4u2750v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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